1、二年期間之適用。有以下三種對象:
(1)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匯票的出票人,對持票人負有保證承兌和保證付款的義務,持票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者付款時,在二年內對出票人得行使追索權;
(2)匯票的持票人對承兌人的權利。承兌人承兌匯票后,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因此,持票人對承兌人有付款請求權。當不獲付款時,持票人在二年內對承兌人有追索權;
(3)本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本票是自付證券,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見票時,必須承擔付款的責任,持票人未按照本票上規(guī)定的期限提示見票請求付款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在時效期間內對出票人有追索權。本票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適用2年的時效期間。
2、期間6個月的時效,適用以下二種對象:
(1)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支票是委托證券,出票人對持票人承擔保證從付款人處獲得付款的責任,自己并不向持票人負擔支付票面金額的義務,因此,持票人對出票人無付款請求權。在支票不獲付款時,持票人對出票人有追索權?!镀睋ā返?7條第1款第2項所指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為追索權,時效期間為出票日起6個月。支票的付款期限很短,持票人在很短的付款期限內不獲付款時,應當盡快行使追索權,使支票關系當事人的財產關系處于確定、安全的狀態(tài),為有力促使持票人盡快追索,票據法將支票持票人的追索權時效期間,定為較短的6個月時間;
(2)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票據以背書轉讓方式進入流通狀態(tài)之后,背書人與被背書人之間、最初背書人(也叫“第一背書人”)和他之后的任何背書人、被背書人或者持票人之間,形成“前手、后手”關系,各國票據法上都規(guī)定,前手對后手承擔擔保責任,保證轉讓的匯票能夠得到承兌和付款,轉讓的本票和支票能夠得到付款,否則,后手或持票人對前手得行使追索權,我國《票據法》第37條、第68條、第81條第1款、第94條第1款等,即是如此的規(guī)定。持票人對其前手行使追索權的,應當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超過6個月時效期間的,追索權消滅。
3.期間為3個月的時效,僅適用于再追索權
持票人對其前手的再追索權,應當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再追索權,是經其他票據權利人追索而清償了票據債務的票據債務人,取得票據后得行使的向其前手再為追索的權利。
票據時效(Agingnotes),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廣義票據時效相應地也應包括行使票據權利的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17條規(guī)定,我國票據時效的期間分為三種:2年的期間、6個月的期間、3個月的期間。這三種期間,分別適用于不同的票據權利。 1、二年期間之適用。有以下三種對象 (1)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匯票的出票人,對持票人...
票據時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注:鑒于謝*軾對票據權利的行使所作的廣義解釋,本文將傳統(tǒng)的票據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時效...
票據時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注:鑒于謝*軾對票據權利的行使所作的廣義解釋,本文將傳統(tǒng)的票據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時效...
票據時效(Agingnotes),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廣義票據時效相應地也應包括行使票據權利的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
《票據法》第17條規(guī)定,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1)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3)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
票據時效(Agingnotes),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廣義票據時效相應地也應包括行使票據權利的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
票據權利時效是指持票人或追索權人對所持票據在一段法定的時間內取得對該物的所有權.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如果持續(xù)沒有行使該權利,則喪失該權利. 票據權利時效主要指權利消滅時效。具體規(guī)定如下:1、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
1.票據時效均為短期時效。各國票據法對時效的規(guī)定不盡相同,大致可以歸入兩類,均一主義和差等主義(注:本文僅以德國法系和法國法系為視角,英美法系對票據時效沒有特別規(guī)定,票據時效只是適用民法上的一般規(guī)定。)。均一主義不分債務人的種類,無論是主債...
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它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付款請求權又稱第一次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對票據主債務人(如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發(fā)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請求其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追索權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