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水泥采購合同》。合同約定交貨地點為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項目范圍,交貨方法為甲公司送貨。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在X縣和W縣境內(nèi)。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將貨物送到攪拌站,攪拌站均位于X縣。甲公司住所地在A縣,乙公司住所地在B縣。因乙公司拖欠貨款,甲公司將乙公司訴至W縣法院,訴請乙公司支付貨款及資金占有損失。乙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合同約定交貨地及實際交貨地在X縣,X縣為合同履行地,而W縣既非合同履行地,亦非被告住所地,因而W縣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請求將案件應移送至X縣法院審理?! ?/p>
分歧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對W縣法院沒有管轄權,本案應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沒有疑義,但對于本案應移送到哪個法院,合議庭基于對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合同約定了交貨地,交貨地是買賣合同中的一項主要義務,約定了交貨地點可以認定雙方約定了合同履行地,案涉合同履行地在X縣,本案應移送至X縣法院審理;第二種觀點認為,合同約定的交貨地不能視為合同履行地,因為合同對履行地沒有約定,訴爭標的為給付貨幣,應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甲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而X縣不在合同履行地,又不在被告住所地,因而X縣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從方便訴訟考慮,本案應移送至A縣法院審理。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一、以交貨地為合同履行地缺乏法律依據(jù)。1992年7月14日頒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guī)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然而,隨著2012年8白31日民事訴訟法的重大修改,前述《意見》已經(jīng)失效。關于買賣(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認定不能再適用前述規(guī)定,而應以修訂后的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為準。二、案涉合同對合同履行地沒有作出約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有書面的、明確的約定。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與合同履行密切聯(lián)系的,除了交貨地,還有供貨地、合同簽訂地、貨款接受地等等,但只要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為合同履行地,均不應認定為合同履行地。鑒于案涉合同對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而以交貨地為合同履行地沒有法律依據(jù),案涉合同履行地應根據(jù)法律相推定。三、本案應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chǎn)的,不動產(chǎn)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北景讣坠驹V求為給付貨款及損失,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根據(jù)前述規(guī)定,應以接受貨幣的一方即甲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四、本案應移送至合同履行地法院處理。由于W縣法院既非被告住所地法院,亦非合同履行地法院,乙公司請求移送的X縣法院同樣不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因而W縣法院和X縣法院對本案均無管轄權,本案應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B縣(被告住所地)法院或A縣(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鑒于乙公司承建工程的項目部在X縣,離其住所地B縣甚遠,離A縣較近,從方便當事人訴訟角度考慮,本案移送至合同履行地法院A縣法院處理為宜。
被告住所地當然沒有異議,問題是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選擇上是否對己方有利。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說認為指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shù)攸c??删唧w到個案中,由于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zhuǎn)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法律行...
被告住所地當然沒有異議,問題是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選擇上是否對己方有利。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說認為指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shù)攸c??删唧w到個案中,由于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zhuǎn)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法律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的。 約定履行地的,約定地點就是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diào)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
甲方:乙方:根據(jù)《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一、貨物名稱、品牌、數(shù)量、價格: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chǎn)廠家為,型號,規(guī)格。單價為人...
各種合同履行地的具體規(guī)定方法: 1.購銷合同: ①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從約定,未明確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diào)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或...
一、形式上的預防 二、風險防范的具體方法 (一)當我們是供方時 1、包裝條款。對于購貨方提出的特殊包裝方法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合理標示、包裝物的商標印制、標識的著作權等問題都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第八百三十七次會議討論通過,對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作以下規(guī)定: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jīng)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規(guī)定 199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為了便于當事人訴訟和人民法院審判,減少案件管轄權爭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
各種合同履行地的具體規(guī)定方法: 1.購銷合同: ①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從約定,未明確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diào)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或...
各種合同履行地的具體規(guī)定方法: 1.購銷合同: ①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從約定,未明確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diào)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或...